★活動時間:
回合 | 大老二、怪物十三支公會戰時間 | 真接龍公會戰時間 |
第一回 | 2015/11/13~2015/11/15 | 2015/11/09~2015/11/11 |
第二回 | 2015/11/27~2015/11/29 | 2015/11/23~2015/11/25 |
★活動一: 激勵賞(大老二/十三支專屬)
11月份限定:當期公會戰總場次較前一期進步200場以上,總彩金加碼3%;若進步500場以上,則加碼10%!
Ex:
10/30大老公會戰總場次為15000場:
a.11/13大老二公會戰總場次15200場、總彩金:500萬,本期場次較前一期進步200場,則11/13總彩金加碼15萬。
b.11/27大老二公會戰總場次15500場、總彩金:500萬,本期場次較前一期進步500場,則11/13總彩金加碼50萬。
★活動二: 個人場次獎
得獎條件:公會戰彩金加彩金
回合 | 單館打滿場次 | 任務獎勵 |
每回合 | 20場(含)以上 | 可獲得「小樹苗印記」乙枚 |
30場(含)以上 | 可獲得「星星防禦印記」乙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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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場(含)以上 | 可獲得「黃金角獅印記」乙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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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『黃金角獅裝』賣價55,000枚撲克金幣 |
注意事項:
- 活動獎勵皆於當期會戰隔週二23:59前發送完畢。
- 本活動期間內,戲谷有權隨時暫停、停辦、結束本活動,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。
-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,絕無異議。
-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,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,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亦非戲谷之義務。
- 本活動之參加者/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,如有違反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、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,如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 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、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,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、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,並將依法追訴之;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。 戲谷使用者合約 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 請按此
-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。